关于河北外国语学院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质量测评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河北外国语学院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质量测评工作安排的通知
河外质监【2019】21号
各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是本科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毕业前对学生综合性实践能力和专业素质进行全面考核的一个必要环节。既是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也是培养和提升学生独立思考、分析问题和综合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提升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确保本科生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经学校教学质量管委会研究决定,对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过程性测评考核,有关适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由学校领导任组长,质量监控办公室为责任部门,并组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测评专家团队,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1.习伟 巴黎 郑丁 李泽卉 王欢
2.朱红素 李超 李冬颖 石晓丽 刘珂言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学院自评小组,组长由学院行政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业务院长担任,成员由教研室主任、论文工作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
二、测评方式
(一)本次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测评以学院自评,校级测评组通过巡视检查、资料抽查的形式进行。
(二)测评组通过巡查和抽查,了解各学院各项工作的安排和实施情况,督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不断完善和提升。
(三)各测评小组要对各二级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检查结果将作为对二级学院教学质量评价的依据之一。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2019年9月26日-2019年9月27日,质监办将组织专业测评组对各学院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配置和学生的选题情况进行测评,请各学院提交《河北外国语学院2020届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一览表》、《河北外国语学院毕业论文选题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和纸介版)交至质监办。(详见附件1、附件2)
(二)2019年9月30日,各学院根据质监办反馈的测评结果,对存在不科学、不合理、不合规的教师配置和论文选题情况进行整改,而后学院将本科论文最终指导教师名单和论文题目纸介版材料交至质监办,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
(三)2020年3月2日,各学院需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质监办将对全校论文指导教师的指导过程进行抽样检查。(详见附件3)
(四)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6月5日,质监办将组织测评组专家对各学院应届本科生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进行测评。
(五)2020年6月6日至2020年6月8日,质监办将对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情况进行抽样检查,各学院将《河北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成绩评议书》(详见附件4)电子版和纸介版交至质监办。
(六)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0日,质监办组织测评专家组对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样测查。
(七)上述工作可参考《河北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评估标准》(详见附件5)
四、具体评价内容
(一)指导教师队伍
检查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队伍的职称、学历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具有一定的教学、科研水平;教师数量能否满足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需求;指导教师的过程性指导是否符合要求,指导次数及内容是否达标。
(二)过程管理
检查学院在论文审题方面是否有明确的选题原则和规范的审题程序;答辩环节的组织是否规范有序;学生的成绩评定是否客观、公正;各项材料的总结和归档是否有序。
(三)论文(设计)质量
检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文本结构是否合理、规范,分析(设计)问题是否准确,是否具有一定创新能力。
五、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行政院长、业务院长及相关工作负责人要依据学校的标准和流程,认真落实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通过自评,检查本学院论文工作是否规范落实到位,是否存在不足和问题。
(二)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或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报备。对发现的任何违规行为,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校级检查组将对各学院论文工作的开展和具体实施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考核的依据。
(四)测评结束后,检查组将测评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学院(详见附件6),学院要结合测评结果及反馈意见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并填写《河北外国语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信息反馈及整改进度表》(详见附件7),要求各学院2020年6月15日前将该表电子版与纸介版交至质监办。
(五)各学院要按照制定的整改进度对各项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和整改。并定期向质监办报备各项工作的整改进度。确保下一届毕业生论文工作能够高效率、高质量完成。
注:毕业论文(设计)各个环节的质量标准,可参考《人才培养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与评价办法》
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