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外国语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试质量测评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河北外国语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课程考试质量测评工作安排的通知
河外质监【2019】23号
各学院:
课程考试是对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情况的检测方式,也是对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果的客观性评价。对课程考试质量的过程性测评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规范课程考试的各项工作,提升我校教学质量和人才的培养质量,经学校教学质量管委会研究决定,对本学期课程考试的各项工作进行过程性测评考核,有关适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由学校领导任组长,质量监控办公室为责任部门,并组建课程考试质量测评专家团队,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1. 习伟 巴黎 刘健娜 高志怀 李泽卉
2.朱红素 李超 杨国燕 张铁 徐梅玲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学院自评小组,组长由学院行政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业务院长担任,成员由教研室主任、教学工作部部长、年级组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二、测评方式
(一)本次课程考试质量测评以学院自评,校级测评组通过巡视检查、资料抽查的形式进行。
(二)测评组通过巡查和抽查,了解各学院各考试环节的安排和实施情况,督促课程考试质量的改进和提升。
(三)各测评小组要对各二级学院的课程考试工作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检查结果将作为对二级学院教学质量评价的依据之一。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2019年11月26日至11月28日,各学院任课教师依据所制定的《课程考试大纲》及《命题通知》的相关要求进行命题。质监办将对全校所有课程的命题质量进行抽样检查。
(二)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3日,各学院根据质监办的反馈意见进行命题的修改工作。
(三)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1月5日,各学院根据学校整体的考试安排开展期末考试工作。质监办将组织测评组专家通过监控和现场巡查等方式对各学院考场管理等工作进行测评。
(四)2020年1月5日至2020年1月9日,各学院组织任课教师认真填写《河北外国语学院课程考试质量分析表》(详见附件1),并将电子版和纸介版提交至质监办。
(五)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1日,质监办将组织测评组专家对全校任课教师的课程考试质量分析工作进行抽样检查。
四、具体评价内容
(一)命题
检查命题内容的结构、比例、分值、难易度、题型类别及数量,教学大纲的匹配度,能否客观反映教学目标的达成及学生学习目标的达成;A、B卷内容构成的比例、难易度及相同考查点的表述是否一致。
(二)考场管理
学生座位编排及监考人员安排情况;考前清场、考中监控及考末收卷等各监考环节的实施情况;学生考试的准备情况及考场纪律情况.
(三)试卷评阅
评分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阅卷是否规范,有无错判、漏判、
随意加减分及统分错误现象。
(四)试卷分析
对试卷的答题质量、考查知识点的范围、难度及学生出错率高的共性问题是否进行客观分析;是否对教、学两方面进行客观分析;针对问题是否有改进措施;学院领导审签手续是否齐全。
(五)试卷管理
试卷归档材料齐备,归档信息准确、完整,试卷管理规范,查找方便,责任落实。
(六)上述各项工作可参考《河北外国语学院课程考试质量测评量表》、《河北外国语学院课程考试考场管理质量测评量表》、《课程考核工作质量标准》(详见附件2、附件3)
五、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业务院长及相关工作负责人要依据学校的标准和流程,认真落实本学期课程考试相关工作,做到定人、定岗、定责。通过自评,检查本学院各考试环节执行是否规范落实到位。
(二)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或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取得联系。对发现的任何违规行为,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校级检查组将对各学院课程考试的组织与实施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考核的依据。
(四)测评结束后,检查组将测评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学院(详见附件4、附件5)。学院要结合测评结果及反馈意见,就考试环节中发现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并填写《河北外国语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工作信息反馈及整改进度表》(详见附件6),要求各学院2020年1月13日前将该表电子版与纸介版交至质监办。
(五)各学院要按照制定的整改进度对各项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和整改。并定期向质监办报备各项工作的整改进度。确保下学期各项工作能够保质、保量、规范的开展。
河北外国语学院
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2019年11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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